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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下放部分审批理权限
56项行政审批区里即可办
  • 2011年01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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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1日讯(记者 于潇潇)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审批等事项,无需再到市级部门进行审批。11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潍坊市日前下放56项便民服务事项至区级部门管理。

    “过去很多审批事项,要先在区县部门初审,然后再到市级部门正式审批,程序非常繁琐,而且会拖延项目落地的时间。”潍坊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56项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已基本落实,涉及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卫生等19个部门实施的资质资格类、登记备案类、一般性生产经营特许类等。如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从前需经由潍坊市住建局审批,现在在区级部门即可办理。

    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等措施,各审批业务办理时限将大大缩减。企业为办手续在各个部门来回奔波的现象也将大大减少。据介绍,潍坊将依托电子审批服务平台,建立市、区投资审批联动服务机制,努力解决投资审批中存在的市、区相互隔裂、互为前置、重复审批的问题,形成高效便捷的市区一体的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

    据了解,对市级部门实施的便民服务事项,除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人身财产安全的外,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是能够下放到区级管理的,一律下放区级管理;因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要求暂时不能下放的,由市级部门委托区级部门办理或直接派员进驻区审批大厅办理。区级部门也应按上述原则,将实施的有关便民服务事项下放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形成市、区、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另外要加快推进电子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实时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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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项行政审批区里即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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