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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开始
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事业单位建制
  • 2011年01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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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月11日讯(记者 王海龙) 记者从济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了解到,2010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开始,此次年检涉及近80个主管部门的500余家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将截止到3月18日。针对年检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将分别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事业单位建制。 在年检过程中,对于出现擅自变更单位名称、业务范围或经费无保障的;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未按规定依法纳税或者有违约现象的;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等7类违规情况中的一项,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则被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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