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2日讯(见习记者 嵇磊 通讯员 朱腾飞)11日,广饶的燕某在某商务会馆喝醉酒后,将会馆的电梯门踹坏。当民警对燕某进行询问时,燕某以酒醉为由,谎称毫不知情。警方最终以“零口供”方式处理了这起治安案件,将燕某行政拘留。
11日,在广饶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商务会馆的二楼电梯旁,晚上9时许,三四名小伙子搀扶着一名二十来岁的醉酒男子准备上电梯。没想到该男子用脚踹向电梯门,将电梯门踹进去两个凹面。会馆工作人员随即报了警。
办案民警询问踹坏的电梯门时,燕某矢口否认。为了防止燕某清醒后否认其违法事实,民警迅速对现场予以保护。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经广饶县公安局批准,“零口供”将酒后滋事的燕某依法行政拘留。
据了解,“零口供”不是没有口供,而是犯罪嫌疑人否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犯罪嫌疑人只供述自己的行为,但否认其主观上要实施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