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2日讯(记者张浩 通讯员 张炳真 刘成文)12日,记者了解到,景芝酒业和海龙股份通过了省级节能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验收。这是山东省首批通过节能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验收的企业,全省仅此两家。
据了解,为提高企业节能标准化工作水平,2009年6月份,山东省部署开展了企业节能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对此,潍坊市将国家重点用能企业和省重点用能企业确定为试点工作重点单位,并推荐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申报了首批节能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根据每个企业不同的需求来指定不同的节能体系。”质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试点过程中,先后指导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生产用电设备、燃烧加热等节能技术标准102项、节能管理标准61项、节能工作标准110多项。指导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技术、管理、工作等能源管理标准217项,满足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能源管理的需要,为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据了解,通过健全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并有效实施,节能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年节能量7600吨标准煤,超额完成了与当地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任务。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吨酒耗标煤425.98公斤,比去年同期减少了6.62公斤,降低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