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2日讯(记者 钟建军)6日,本报报道了福山月光怡景小区《不签协议私家车进小区遇堵》一事,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物业公司表示,小区收取车位费“业主代表”都曾同意,而居民却“不认”这些业主代表,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物业说的业主代表居民都不知道,很多代表的电话打不通,打通了也不承认。”9日上午,小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
“以前一直没有搬过来住,现在装修好了,刚搬过来一年。”小区7号楼居民曲女士表示,她并不知道小区有业主代表。“听说小区一直没有业主委员会,前几天还听居民商量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真希望快点成立,帮居民与物业公司协商。
停车准备回家的孙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给“业主代表”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同意停车收费,但“业主代表”表示没同意过。
随后,记者拨通了一位“业主代表”的电话,当记者问,是谁推荐她当业主代表时,她匆匆挂断了电话。
河滨物业有限公司姜经理表示,2006年物业进驻该小区时,由于入住率不足,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于是居民推选了几名业主代表,但是现在入住率够了,很多居民却不认识这些老业主代表。
在采访过程中,很多居民表示,以前小区的入住率不够,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在入住率够了,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了。居民李先生称,前几天,许多居民曾到他家商议,小区内停车位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
编辑:冯荣达美编/组版: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