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张纪丽李世颂 记者 李婷)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潜逃两年有余。10日,李某不请自来到公安机关为一起案件作证时,被办案民警识破身份,当场将其抓获。
近日,沂南县公安局砖埠派出所在侦办一起刑事案件。10日,李某作为证人,主动来到派出所提供证言。
在此过程中,细心民警经过认真比对、核查,认定李某就是2008发生在沂南县城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民警先将李某稳住,然后组织人员将其控制。
现已查明,2008年9月一天深夜,李某因琐事与赵某言语不和产生争执,李某遂纠集人员持砍刀等工具将赵某砍致重伤后逃匿。此外,2008年春,李某还在沂南县城某宾馆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冰毒。
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有关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