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月13日讯 (记者李虎)12日,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作出在全市开展向处置“1·04”案件英雄群体学习活动的决定。
决定认为,2011年1月4日,泰安市发生特大持枪杀人案。在缉捕行动中,广大参战公安民警临危不惧、不怕牺牲,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与两名穷凶极恶的持抢、持刀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英雄壮歌,涌现出了以齐洪海、夏波、肖斌、李良等4位烈士为代表的英雄群体。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用自己的鲜血书写了对党和国家的无限忠诚。他们是新时期公安队伍的优秀代表,是全市政法队伍里的光辉典范,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
决定指出,为了宣传他们的英雄事迹,弘扬他们的献身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向处置“1·04”案件英雄群体学习的活动。学习他们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勇于献身的大无畏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们勇往直前、前赴后继、锲而不舍的顽强品格;学习他们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英勇善战的英雄本色。像他们那样,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创先争优,埋头苦干,把个人的价值追求融入到工作事业中,体现在平凡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在各自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