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讯 (记者 刘玉彩)青岛完成历史上第一次全市范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普查,普查出保护要素3605处,其中六成历史优秀建筑“姓公”。13日,青岛市人大通报了“7号议案”(《关于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议案》)办理情况,经过两年努力,7号议案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在2009年的青岛市“两会”上,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与16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呼吁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这个议案被称为“7号议案”被最终确定为大会议案。1月13日,市人大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两年来,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完成本市历史上第一次全市范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普查,普查出保护要素3605处,新增保护要素1700余项;第一次在历史城区范围内全面完成“保护规划执法检查”工作,对违法建设和违法广告进行了分类处理,拆除违法建筑38处3320平方米,整改户外广告116处2253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3605处保护要素中主要有文保单位375处、历史优秀建筑220处、保留历史建筑1572处、工业遗产23处、军事建筑及构筑物11处、历史文化街区15处。在文物保护单位中,公产的约占70%左右。在历史优秀建筑中,公产的大约占60%。在历史建筑中,公产的占六成左右。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潘丽珍副院长说,青岛的保护要素中历史建筑占据了一半以上,大部分历史建筑虽然属于房管局所有,但建筑内却住着很多居民,不少居民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强烈要求将历史建筑进行拆迁改造,这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带来了很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