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讯(通讯员 梁峰 记者 赵壁) 机动车的前风挡玻璃右上角没有按规定粘贴环保黄绿标,或者粘贴的黄绿标已经过期,将要受到相应的处罚。13日上午,交警市南大队与市南区环保局联合查处该类违法违规车辆,当天有21辆“不环保”机动车受到查处。
上午9点开始,市南交警和市南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东海路东海二路口、南海路文登路口、泰安路湖北路口设置三处查车点,对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查。10点左右,在泰安路上,一辆轿车的前风挡玻璃上什么标志都没贴,被检查人员拦下。该车司机称,他刚更换了前风挡玻璃,所有标志都有,只是没贴,在民警的指导下,该司机表示将会把所有标志都贴上。
市南环保局工作人员耿先生介绍说,他们环保部门将针对所有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车辆进行处罚,不符合规定的私家车将由交警部门处理。
据介绍,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共设检查点20余处,检查各类机动车辆1800余辆,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车2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