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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招飞也试行校长推荐
我省15所中学获资格,推荐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男生
  • 2011年01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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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月14日讯(记者 谢晓丽 杨凡) 14日,记者从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了解到,2011年起,该中心与山东、河南两省招生部门研究决定,逐步实行空军飞行学员中学校长推荐制。我省聊城、济宁等6市的15所中学首批获得推荐资格,每校可推荐3至5名应届高中毕业男生。 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主任张光宇介绍,去年12月底,该中心下发关于试点实行空军飞行学员中学校长推荐制通知。2011年将从重视空军招飞工作、办学质量较高的省级规范化学校(示范性高中)中遴选校长,聘为“空军飞行学员预选对象推荐资格人”。 我省首批确定的15所试点中学包括聊城一中、聊城二中、冠县一中;济宁一中、兖州一中、汶上一中;英雄山中学、新泰一中;山东省北镇中学、惠民一中、邹平一中;德州一中、宁津一中、平原一中;莱芜凤城高中。每个试点中学推荐3-5名应届高中毕业生。 据介绍,2011年度空军招飞从2010年9月开始,我省共有1694名应届高中毕业生预选合格。“校长推荐制”重点在招飞预选合格学生中择优推荐。个别学习成绩优异、符合招飞报名条件,因特殊情况未参加招飞预选的,也可作为推荐对象,直接参加全面检测。全面检测时间在今年2至3月份。 根据2011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空军招飞条件包括: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等。另外,报名者还需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高考(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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