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潍坊1月15日讯(记者 于潇潇)14日,记者从潍坊市残联了解到,潍坊市近日出台的《潍坊市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将于2月1日实施,届时,潍坊市残疾人就医至少减免20%费用。
规定要求,对就医的残疾人,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减、免收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急诊观察床位费、普通病房空调费、普通病房取暖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收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门诊出诊费。减收的检查治疗项目由医疗机构确定,减收比例不得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