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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路费案”可能只是用来摸瓜的藤
  • 2011年0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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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突破了高速公路的收费站,也钻过了司法机关的空子,称之为“蛀虫”并不为过,但是我们还应反思,一连多个环节在被蛀蚀的过程中是不是表现得也太脆弱了。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在媒体的关注下,“河南农民偷逃386万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的案件峰回路转。在16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了案情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此前,被判无期徒刑的时建锋向媒体透露,自己是为弟弟时军锋顶罪。时军锋已经于15日晚向公安机关自首。(详见今日本报A15版) 事情还不止于此,时家兄弟的亲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时军锋与自称武警支队官兵的“张新田”、“李金良”签订的一份合同,合同内容触目惊心。看似峰回路转的案件仍有许多疑点有待于澄清,否则公众很难因为河南省高院单方面的表态而满意。 该案最初之所以撩动媒体的触角,是因为公众对于一个农民仅仅因为偷逃路费被判无期徒刑感到不公,在情感上尤其难以接受。不料,这桩案件是案中有案,错综复杂,早已不是当初所议公平与否的问题。案件的基本事实都没有查清,就经过了司法机关的“层层审批”,最终把一个“顶缸”的人判了无期徒刑,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如果所谓的“合同”内容被坐实,那么还会牵连出其他问题,比如武警车辆的管理问题,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腐败问题。 虽然媒体和公众的“围观”开始并没有触及案件的核心,但在一番顺藤摸瓜之后,也终于抓到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如果没有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整出一个令人惊诧的无期徒刑,这个案子或许还真就糊弄过去了。现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悬崖勒马,让公众看到了澄清真相的可能。但是,仅有法院方面的表态是远远不够的。毕竟这个案件损害的不只是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如果公安和检察院有一方能尽到应有的制约责任,案子应该不至于如此离奇。而被车主的“合同”所牵连到的武警支队和高速公路,也应该积极回应,“有”或者“没有”,真相不能在沉默中被模糊。 一个原本想通过从事运输经营发家致富的农民,因为贪念,最终酿成了司法上的错案。他突破了高速公路的收费站,也钻过了司法机关的空子,称之为“蛀虫”并不为过,但是我们还应反思,一连多个环节在被蛀蚀的过程中是不是表现得也太脆弱了。表面上看,权力部门和垄断利益集团都有很强的能量,使得时家兄弟的非法营生最终一败涂地,但是这个离奇的案件也暴露出了强者的“脆弱”。权力独大,金钱至上,时家兄弟或许就是认准这个,才敢于悬挂假军车牌,敢于“顶缸”,然后再想着去“捞人”,他们在某些方面已经做到了接近成功,只是还不够圆满。 其实,很多部门和公司的规则不见得有多么粗疏,只是运作的基础松懈了,在利益失衡的环境中,如果很多人都有和时家兄弟一样的共识,那么社会就会脆弱得不堪一击,随便打开一个“包袱”,都有超乎想象的肮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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