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于潇潇
潍坊市目前有52万残疾人,普遍存在着受教育水平偏低、家庭收入低、就业率低、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能够得到有效康复服务的比例低等问题。为此,潍坊市近日出台了《潍坊市残疾人优惠扶持实施办法》,对残疾人优惠扶持政策作出具体细致规定,涉及残疾人就业、医疗、出行、住房等方面。该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关键词:上学免除杂费寄宿费书费
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免除杂费、寄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活费。普通高中、高等院校及成人教育机构在录取中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残疾学生适当照顾。残疾考生和在校残疾学生可以免试体育。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
关键词:创业个体经营免市场管理费
残疾人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经营困难的残疾人免收个体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年检费,并在场地、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残疾人申请个体行医,符合条件的,卫生部门应当优先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减免相关费用。
关键词:就业专项资金扶持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和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帮助残疾人脱贫致富。确定一定比例的公益性岗位,用于残疾人就业。
各类用人单位在人员录(聘)用中,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关键词:生活保障廉租房优先保障残疾人
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城市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困难残疾人家庭。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享受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免费使用公共厕所、聋人的手机短信费减半缴纳、肢体残疾人购买自驾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登记手续费,在公共停车场停放时免收停车费;免费进入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场所,凡收取门票费的一率实行半价以上的优惠。对于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允许1名陪护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关键词:看病至少优惠20%
对就医的残疾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免收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急诊观察床位费、普通病房空调费、普通病房取暖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收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门诊出诊费。减收的检查治疗项目由医疗机构确定,减收比例不低于20%。
关键词:出行免费搭乘市内公交
盲人、下肢残疾人按规定免费搭乘市内公共汽车。残疾人乘坐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检票进站、上下车(船),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
关键词:拆迁安置楼层给予适当照顾
拆迁残疾人房屋时,拆迁单位要对下肢残疾人家庭在安置的楼层上给予照顾。对残疾人及其配偶、子女申请户口迁移,符合条件的,公安部门要优先办理,并免收有关费用。
关键词:数字电视特殊家庭免收初装费
对家庭成员中有盲人或者聋人的残疾人家庭,其第一终端免收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取收视费,第二及以上终端执行普通用户收费标准。残疾人家庭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安装宽带网络设施的,其第一终端,免收测试费、初装费,减半收取网络使用费。
关键词:法律援助减免有关费用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救助机构必须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公证机构办理残疾人的公证事项,减免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