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月16日讯(记者 李怀磊)1月8日上午,家住东昌府区的王某来到聊城市鲁西公证处,要办理与儿子断亲的公证,被公证人员拒绝。
据了解,王某和妻子长期在外经商,儿子一直跟祖父母长大。几年下来,由于缺少管教,儿子不务正业,整天到处惹是生非,经常有“冤家”找上门来。另外,儿子沉迷赌博,经常张大口向父母要钱,但往往很快输光。在一次要钱被拒后,父子俩甚至扭打在一起,一怒之下,做父亲的王某写了一份“断亲协议”,让儿子写下名字后,来公证处要做公证。
在鲁西公证处讲述了自己的处境后,王某要求公证,但他的请求没能得到认可。公证处人员说,“父子关系是道德和伦理上的,是生物学上的关系,是无法通过公证解除的。”
鲁西公证处公证人员介绍,王某要求公证的内容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超出了国家规定,不能办理。
据了解,法律上有两种父母子女关系,一种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种是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而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是无法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