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陈新 通讯员 杨建友)一市民等车时,忽然有人指着地上的几十元钱让他去捡。结果捡钱过程中,他的电脑包被人偷走了。民警提醒市民,这是一种利用诱饵分散注意力,实施偷盗的行为。
“都怪我一时贪图小便宜,结果电脑被偷走了。”1月14日,外地小伙赵某急匆匆来三里派出所报警。民警详细询问得知,14日早上5点钟,赵某为赶路早早来到泰安老汽车站坐车。当时还未到发车时间,看到车上的人不多,赵某将电脑包放到了座位靠窗子的地方。过了一会儿,赵某感到有人从背后拍他的肩膀,回头一看一名男子用手指着地上。赵某低头一看,自己的座位下面有几十元钱。虽然赵某知道那不是自己的,但他还是想沾这个便宜。他向那男子笑了笑表示了谢意,就俯身捡钱。当赵某重新坐好时,忽然发现自己的电脑包不见了,刚才拍他肩膀的男子也不见了踪影。这时的赵某才明白过来,急忙到派出所报了警。
派出所杨警官告诉记者,岁末年初往往是盗窃高发期,派出所接到关于偷盗的报警要比平时多三分之一。这期间市民出行的需求增多,很多人携带贵重物品上路,汽车站、火车站成为盗窃的高发地点。像赵某遇上的这种通过诱饵分散注意力的偷盗形式,是近几年才出现的,而且小偷得手的几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