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侯文强柳斌 实习生 宋佳 通讯员 王妍
芝罘区检察院16日披露,两名被查实非法经营假烟92万支的犯罪嫌疑人,被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烟草部门提醒市民,烟草由国家统一明码标价,价格不能随意更改,如果所买香烟的价格比统一标价低,消费者要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近两年贩运假烟30次,专门卖给亲戚朋友
据介绍,这两名假烟贩子一个在广州进货发往烟台,一个负责在烟台卖烟。从2008年10月到2010年8月期间,家住烟台的王某和家住广州的吴某一共贩运假烟30次,非法经营卷烟92万支,涉案金额12万余元。
据家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2008年4月份的一天,他在烟台某夜市逛街时买了两盒外国品牌的假烟,抽完后觉得这种烟既便宜又看上去很高档,就又回去找到摊主,买了好几条假烟,然后专门卖给亲戚朋友,每卖出一条,他可以从中赚取10元钱。
倒卖了四五次后,王某赚取了100多元,觉得有利可图的王某从此开始从摊主那里更多地购买假烟。2008年10月份,王某嫌从夜市上进货赚钱少,开始直接与广东的吴某联系。经侦办民警审查,王某在近两年的时间里一共贩运假烟30次。
每条假烟进货17元,两次倒手价格翻一番
犯罪嫌疑人吴某供认,他从广州市白云区五仙桥市场的假烟商店,以每条17元的价格购买某品牌香烟,然后再以每条24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每条获利7元。
在烟台,王某最终则以34元左右的价格倒卖出手。据了解,该品牌香烟的市场价格为每条65元。
家住芝罘区的齐先生说,2010年7月份,王某主动联系他说有比市场价格低的香烟,比市场上的真烟便宜一半,他抽了一盒后觉得不错,就购买了210条该品牌的香烟。
在两人贩卖假烟的30次作案中,为了防止有关部门发现他们的蛛丝马迹,吴某在发货时,在装烟的纸箱上标明是配件,并通过配货站在纸箱上贴上商标,通过物流渠道托运至烟台货运站,货运站的工作人员再通知王某去取货。
交易假烟时被当场抓获,涉嫌非法经营
2010年7月份,王某的朋友向王某介绍了一个买烟大户韩先生,韩先生张口便要750条卷烟。因为数量太大,王某决定分两次将烟发到烟台。
王某通知在广东的吴某第一次先发8件共400条,王某将400条卷烟放在朋友家中,又通知吴某将另7件共350条卷烟发到烟台某货运站。货到后,王某和韩先生决定在芝罘区某办公楼旁边进行交易,先交易350条。
当两人在北岛某办公楼交易时,被烟草稽查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并查获存放在王某朋友家中的400条卷烟。随后,公安机关将家住广州的吴某抓获。
芝罘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和吴某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其他烟草专卖资质的情况下,先后30次贩卖假烟,已被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2010年7月份,王某的朋友向王某介绍了一个买烟大户韩先生,韩先生张口便要750条卷烟。因为数量太大,王某决定分两次将烟发到烟台。
王某通知在广东的吴某第一次先发8件共400条,王某将400条卷烟放在朋友家中,又通知吴某将另7件共350条卷烟发到烟台某货运站。货到后,王某和韩先生决定在芝罘区某办公楼旁边进行交易,先交易350条。
当两人在北岛某办公楼交易时,被烟草稽查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并查获存放在王某朋友家中的400条卷烟。随后,公安机关将家住广州的吴某抓获。
芝罘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和吴某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其他烟草专卖资质的情况下,先后30次贩卖假烟,已被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