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月16日讯(记者 许君丽) 15日开始,威海市区烟花爆竹全面开售,170余家取得销售许可证的临时销售网点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禁止一证多店、一店多处销售,严禁在销售点附近试放、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2011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有效期为2个月,自2011年1月15日至3月14日,许可证到期后自行作废。经过审批、培训,今年,威海市区有170余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取得销售许可证,比去年减少5%左右。 为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销售点必须从本地有资质的鞭炮公司采购烟花爆竹,购进的烟花爆竹不得超过销售许可证核定的最大储存量,严禁任何形式的“二级批发”。严禁销售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经摩擦、撞击、挤压即可自燃、爆炸,以及土火箭、地老鼠、花中带炮等危险性大和装药量、尺寸、药物配比超标的烟花爆竹。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专店营业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专柜与其他商品柜台的距离不小于2米。实行定点经营,不得走街串巷、赶集销售烟花爆竹,禁止一证多店、一店多处销售,严禁在销售点附近试放、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到期后,要在10天内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原进货渠道送至鞭炮公司仓库代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