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于健) 非寄宿制学校不准设商店,学校可以设的小卖部则不准卖过期食品等六类低劣商品。今年,青岛加强学生用品管理,学校小卖部成整顿重点。 学校小卖部出售劣质食品,孩子吃了很不舒服。近两年,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联合主办的“行风在线”节目,先后反映了四起青岛市个别学校违规开设校内商店并出售劣质食品的事件,市教育局及时责成有关区、市教育部门查办并关停违规商店。 据青岛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李保旗介绍,根据青岛市规定,除寄宿制学校可以保留小卖部外,其余中小学校必须撤销小卖部,但这些年来仍有个别学校没有执行市教育局的规定。目前,包含违规商店在内,青岛市共有184家校内商店,市内四区的初中小学没有,主要集中在5市三区。拥有校内商店的学校占到学校总数的15%以上。未来清理的目标是要控制在10%以内。 日前,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强调非寄宿制学校不准设立校内商店。寄宿制学校校内商店要认真落实学生用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要求,确保商品质量,把好安全关。 根据要求,校内商店所经营商品必须分类、分架、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不得经营六类商品,包括超保质期的食品和饮料;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保质期的“三无商品”;卫生部门明令禁止学生使用的商品;无“QS”标识的直接入口食品;非中标企业生产的学生公寓用品和作业本产品等学生用品;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商品。 青岛市教育局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校内商店管理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