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郇恒吉)东港区三庄镇一位老人因患癌症躺在床上无法行动,直至其去世时,每月享受可领取55元的养老保险金仍未领取。其子许京利前往信用社领取时,却被告知必须本人亲自领取,这让许京利犯了难,父亲已故,谁来领取这笔钱?
许京利介绍,2009年9月份,父亲许崇富查出癌症,后来病情恶化便一直躺在床上不能走动,直至2010年6月份,许崇富经治疗无效去世。
“自2009年10月份开始,按照相关规定,村里所有年满6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许京利说,规定实施时他父亲已经65岁,刚好可以享受这一待遇,村里便发放了一册到农村信用社支取保险金的“一本通”。
“信用社要求必须由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才能提取自己的养老保险金,但父亲当时重病在床不能提取,所以他的养老保险金就一直放着。”许京利说,父亲病逝后,他陪同母亲多次到户口所在的三庄农村信用社领取这几百元养老金,但均被告知无法领取。
记者联系了三庄镇孙家庄子村姚常新书记,他表示许崇富确实可享受每月领取55元养老金的政策待遇。“许崇富家境不好,当时病重躺在床上时,其家属就来找我,想去信用社领取他的养老金,我当时开了相关证明,但按照信用社的规定没能顺利支出。”
姚书记表示,许崇富病逝后,他先后两次陪同许崇富的老伴到镇上农村信用社欲支取许崇富的养老金,村委还为其开出了相关证明,但是仍然没能支取成功。
随后,记者联系了三庄镇农村信用社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他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为防止养老金冒领,当事人首次领取保险金时,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信用社将密码激活并设置新的个人密码才能支取。“为防止产生纠纷,合法继承人需到市公证处办理相应的证明,证明其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才能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