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8日讯(记者 王光营 实习生 刘红) 从19日开始,限放区外开始售卖烟花爆竹,而绕城高速限放区内的销售期则为1月24日。记者调查发现,市区内一些商家已开始售卖各种爆竹,而家长对孩子燃放爆竹充满担忧,希望变相补偿“鞭炮费”以防出现危险。
18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还没到正式销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但一些社区的小卖部早就开始销售各式小型爆竹,很受已经放假的小学生的欢迎。但这些爆竹多是一些没有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在师范路上某小区,记者看到有两家小卖部已经摆出了各式小型爆竹,另外两家则是暗中销售。记者表示想购买部分鞭炮,引起了这些店主的警觉。当记者表示要给孩子买时,店主才从一个小角落里拿出两种样品。 ?“现在不卖大型鞭炮,那个需要办证,也危险。”这位店主表示,小区里没那么严,只零卖小孩喜爱的小爆竹,危险性不大。
在小区附近,三三两两的小学生手里拿着打火机,一边追逐,一边向同伴脚下扔点燃的擦炮,在此经过的市民都纷纷躲开。
上四年级的小志表示,他只敢放“威力”小的擦炮,大鞭炮不敢放。而上六年级的小伟则表示,他父母不同意,自己只好偷偷买来在路边放完再回家。 ?“我今年不买鞭炮了,但爸妈要给我‘鞭炮费’。”上初二的张超告诉记者,父母和他商量好了,今年不再给他购买鞭炮,但会把每年的鞭炮费等额补偿给他。记者在和平路上随机采访了几位初中生、高中生,他们表示现在很少要求父母给买鞭炮,还是换成“鞭炮费”实在。
“我对孩子说‘不买鞭炮,就多给你零花钱’。”市民徐女士告诉记者,在市内燃放鞭炮对孩子太危险,每年都会有孩子因为燃放爆竹受伤,也容易引发火灾,所以不会让自己的孩子燃放鞭炮。而对于“鞭炮费”,大部分家长也表示,只要不放鞭炮,过节多给孩子点零花钱换来安全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