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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对违法户外广告说“不”
  • 2011年01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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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拒绝视觉污染,有业户正对户外广告自行拆除。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 刘玉彩 通讯员 孙景军) 总规划未批准,整治期间一律不得审批新的户外广告。18日下午,崂山区召开“视觉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大会,集中整治“视觉污染”行动,同时将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记者了解到,这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户外不法广告,门头牌匾布局不合理,设施过多过滥,档次不高等“视觉污染”问题。将对未经联审许可或超期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一律清理拆除;对经联审许可、仍在使用期限内,但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技术规范的户外广告,进行分类甄别,依法处置。 据介绍,年内整治期间,在总体规划和控制详规未经批准前,一律不得审批设置新的户外广告,已超过审批期限的不得办理延续许可手续。该区政府成立集中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除将本次行动参与的责任单位纳入2011年度绩效考核外,区监察部门将实施行政问责制。通过强力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长效管理机制,营造特色突出、形象鲜明的城市空间视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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