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8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晖)张先生买了参加下乡补贴的机动三轮车,却因经销商更改,发票上的经销商名称与下乡补贴系统内的名称不同,不能领取补贴,想重开发票犯了难。
18日,白沙埠镇的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2010年12月中旬,他花4800元钱买了一辆机动三轮车,该品牌参加三轮车下乡补贴,张先生可获得600多元的下乡补贴费。
张先生办理好三轮车的相关手续后,便到相关部门领取补贴费,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购车发票上三轮车的授权经销商名称与下乡补贴系统内的名称不同,他不能领取补贴费。
张先生联系到三轮车经销商,要求销售人员更换发票,但是销售人员却告诉他,发票不能随意更换,想要重新开发票,要交100元手续费才可以。
记者联系到三轮车的经销商,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品牌摩托车的经销商之前是另一个工贸公司,前不久经营权转到了他们公司,所以下乡补贴系统的授权经销商不是他们公司。但三轮车现在是他们在销售,发票只能开自己公司的名称,想要把发票换成其他公司的很困难,即便是交了钱也不一定能开出发票。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临沂市商务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解决经销商更改和系统内名字对不上的情况。如果经销商换了,下乡补贴系统不能识别,只能靠之前的经销商和现在的经销商相互协调,给消费者重新开发票。
随后,记者咨询了临沂市国税局流转税科的李科长,他表示如果商家给顾客开具的发票有问题,商家应免费给顾客重新开具发票,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两家公司应当协调好,避免给购车的顾客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