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9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顾松)19日,市民周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南苑东区多户居民家中的地下管道有漏水现象,有的住户木地板都已经被泡透了。物业站负责人称,两年的保修期已过,现在维修需要住户承担全部费用。
据周先生介绍,南苑东区的业主在2007年9月份相继拿到了钥匙,他是在2008年初入住的。今年1月18日,周先生下午2时许出门,等到下午5时30分回家时,发现地板被水泡了。开始他以为是暖气漏水,但关了暖气阀门后发现还漏水,就关了自来水阀门。周先生发现家里管道漏水就找来了木地板厂家,为了查找漏水点还拆掉了近20平方米的木地板。之后,他找到了管理南苑东区的物业站,工作人员称尽快联系维修工人,但维修的全部费用需要业主承担。周先生说:“自来水阀门关闭后,给家里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一家人因为没有水早饭也没吃。”
周先生隔壁单元的高先生和周先生的遭遇一样,他告诉记者,半个月前,上班时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说家中漏水,水已经把楼下住户楼顶浸透了。高先生回家后,怀疑是供暖管道漏水,关闭了供暖管道,但是第二天还漏水,直到高先生把自来水阀门关了水才不漏了。高先生找物业时,物业称已过了两年的保修期。高先生觉得很难接受,毕竟才住了3年。
随后,记者来到了南苑东区物业站,物业站的李站长告诉记者,近期多户居民反映家中地下管道漏水,具体漏水的有多少户并没有统计,接到报修后物业也安排人去查原因,但是由于小区居民入住已经3年,超出了开发商在两年内负责保修的期限,物业现在只能提供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