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日前获证监会批准,并于2月28日起施行。
新规则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删除了有关中小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有效竞价范围设置为最近成交价上下3%的内容,将所有股票有效竞价范围统一设置为10%;二是取消了增发股上市首日放开涨跌幅限制的规定;三是取消了无涨跌幅限制证券大宗交易价格可在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确定的规定。
新《交易规则》修订后,如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股票将触发停牌。目前停牌触发标准为15%。交易所将分别公布其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