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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660元要先花300元公证?
银行新规定帮老妇解决了难题
  • 2011年01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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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0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任斌) 家住河口区的王女士看到本报1月12日C05版刊登的《过世丈夫遗留存折难住老妇》一文后,于15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她的父亲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一本不知密码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银行的存折,但银行因王女士的母亲无公证书拒绝给予取款。

    据王女士介绍,她的父亲于2010年10月14日因肝癌去世。前段时间,王女士的母亲在做家务时,发现了这本存折。“母亲去信用社取钱时,因为不知道密码,工作人员说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才能取钱。”王女士说,告诉工作人员开户人已去世后,工作人员称,取款时需要持开户人的死亡证明和公证处的遗产继承公证书。

    王女士陪同母亲来到河口区公证处。在得知做公证需要花费三百元左右后,她犯了难:“存折里总共才有600多元钱。这样一公证算下来钱少了大半,太不合算了。”

    王女士告诉记者,12日看到本报刊登的《过世丈夫遗留存折难住老妇》一文后,她觉得母亲与报道中蒋女士的遭遇类似。“存折里面的存款只有660元,希望银行也能为母亲开通绿色通道。”她说。

    为此,记者采访多家银行和东营市公证处。20日,记者从某银行营业部了解到,农村合作银行现有新规:死者遗留存折里面的存款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死者的亲属可凭村委会开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公安部门开出的死者死亡证明,再持亲属本人身份证即可在银行取出存款。记者在河口区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证实了这一规定。营业部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说:“现在的确是有这样的规定,只要证明齐全,明天就可以来取钱。”

    20日下午,记者将这一好消息告诉了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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