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陈楠 本报记者 赵壁
吉林大学附属中学一名教师到青岛旅游期间,在华阳路一家娱乐城内的KTV消费时,与一名服务员发生争执,后被打成重伤,两年来一直呈植物人状态。经过青岛两级法院审判,事发娱乐城的女老板杨某某作为第三责任人担有责任,被判赔偿7万元,但是一直没有履行。20日一早,市北法院执行法官,来到杨某某名下的海景公寓住所进行执行,屋内有人但是拒不开门,过了近两个小时后,执行法官准备采取强制措施破门执行,杨某某的丈夫才打开门,并当场拿出7万元现金缴纳了执行款。
案例回顾:
来青旅游被打成植物人
女老板杨某某在青岛市华阳路开办了个体性质的“夜蜘蛛娱乐城”。2008年4月4日,杨某某和马某签订了“租赁经营合同”,将娱乐城租给马某。合同签订后,马某开办了“617迪吧”,但未办理工商登记。该迪吧左侧为“糖果KTV”,两家娱乐场所共用一个楼梯。马某在娱乐城二楼楼梯口处设立了安检设备,雇用安保人员对消费顾客进行安检。
2008年6月30日晚10点左右,来青岛旅游的郭老师和数位同事到“617迪吧”消费,在安检时郭老师与安保人员因安检发生争执。旁边“糖果KTV”的服务员金某手持木棍将郭老师头部打伤,被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脑疝、脑挫裂伤,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经法医鉴定,郭老师被认定为重伤。行凶的金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时赔偿郭老师相关医疗费等费用28万元。无证经营迪吧的马某没有尽到安保义务,被判赔偿14万元,将娱乐城租给马某的女老板杨某某被判赔偿7万元。
调查发现:
被执行人住着海景别墅
2010年年底,被打伤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的郭老师委托代理人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1年1月20日早晨6点多,市北法院展开节前集中执行行动,记者跟随市北区法院执行法官徐斌来到杨某某所住的澳门路海边海景公寓进行强制执行。
当法官敲门时,屋内有一名男子询问“什么人?”当听到是法官时,屋里除了狗叫就没别的声音了。此后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无论法官怎么敲门,屋内都没人应答只有狗叫声,徐法官还转到楼前半开的窗户口喊话也没用。上午8点半左右,在确定屋内有人,没有逃走的情况下,徐法官申请后找来开锁人员,准备破门而入,进行强制执行。但同时徐法官没有放弃规劝,屋内男子最后终于打开房门。男子自称是被执行人杨某某的丈夫,杨某某不在家,并当场从茶几下拿出一捆现金,让法官拿走其中七万元案款。
据统计,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02人次,案件共计29件,涉案标的235.9万元。20日执结6件案件,执结标的69.9万元。1人拒不配合执行,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