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月20日讯(记者曹剑)记者从泰安市房管部门获悉,1月21日起,中号家庭开始陆续缴纳购房款。经过交款、签订合同后,2011年7月21日起将陆续交接房屋。
据了解,中号家庭将分批次交款,分两次将购房款交清,首次交款日期为1月21日、24日至28日,首次交款不低于6万元。第二次交款时间为5月16日、17日,8月15日至19日。
交款后,购房者须持银行盖章的“现金交款单”到建设大厦四楼会议室换开收据,办理交款确认手续。购房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交款收据到建设大厦四楼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日期自3月21日至27日、8月16日至22日。
在交房前,购房者须按每建筑平方米50元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办理房产证、抵押登记、契税等费用2500元。
在购房款及各项费用都交清后,购房者到泰安市惠安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房手续。交接时间自2011年7月21日至23日、10月28日至11月4日。
泰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提醒购房者,请仔细阅读《中号家庭购房须知》,中号家庭须按规定日期内将购房款交清,逾期未缴纳首付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取消本次购房资格,两年内不准再申购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