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21日讯(记者 马云云) 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济南市将确保年内新开工建设2.5万套保障性住房,逐步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通知》要求,济南市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继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逐步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落实国家、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征用、资金投入、税费优惠等政策。
按照《通知》要求,2011年,济南市将确保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5万套(廉租住房2000套,公共租赁住房2.3万套)。同时将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年内基本完成市区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