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刘爽 通讯员 王宏田 王东)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基本就绪,增加的养老金将在1月26日(农历小年)发放到位。
此次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对象是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市29.5万名退休人员将受益。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实行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分两部分增加。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本人2010年12月份月基本养老金的4.5%计算增加;第二部分按绝对额增加。标准分别为退休人员110元、退职人员88元。
特殊调整是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获得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以及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给予适当提高。继续对年满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予以倾斜。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分别提高60元、80元和130元。其中,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90元、50元和80元。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
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养老金的增加标准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