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第5军,虽说是德械师,号称中国军队中装备最好的部队,其实也没有像日军那样的飞机大炮坦克撑腰(重迫击炮有几门,但不多),更遑论其他。因此,一直以来,我们的战士其实是在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抵挡敌人如雨的炮弹和肆虐的坦克!
加上由于各种原因,双方的援军,一个上得快,一个上得慢(蒋鼎文师和胡宗南师赶到上海时,战事已经结束),如果继续打下去,胜利的天平究竟会朝向哪一方,还真的很难说。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强调,不是说日军只能支撑三个月的军费了吗,我们的军队也不止那一点点,再跟它耗下去,日本国家小,耗不过我们。关于这一点,请大家记住了,日本小归小,但非常经耗能熬,也就是说这个国家在某些方面跟我们一样,有很强的忍耐力,而且这种忍耐力还不是一般的强。
对日本人相当了解和熟悉的小泉八云就认为,日本民族是世界上最忍耐、最经济、最简单的民族之一。即使是在外人看来难以忍受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下,他们仍然能够继续生存下去。
后来抗战全面爆发后,有人说了一句在我看来不无道理的话。他说中日两国都弄错了。日本认为它三个月就能把中国给灭了,结果三年也没实现这个梦想;而中国战前的估计也错了,中国人认为,日本那么小的国家,又没有什么资源,灭不了中国的话,它马上自己就受不了,肯定得发生内乱,结果全面抗战打了整整八年,日本岛内外的军民虽然过得苦不堪言,却没发生什么大的内乱,还很团结,直到天皇发布诏书,才不情不愿地宣布投降。
就“一·二八”淞沪会战最后双方的战线来看,中国军队已经退到了常熟、昆山一线,而日军基本控制了上海及其西北郊。从力量对比上,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部队人数,中方早就没有了任何优势,别说反攻后再把失地夺回来,能坚守住现有防线就算不错了。
评价谈判成果,我们得从这个实际出发。
让我们再看一下《淞沪停战协定》的内容。一般人批评的所谓“丧权辱国”,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驻兵问题,二是主权损害问题。
在驻兵上,确实规定中国军队不能进入城区(“留驻其现在地位”),但城区内仍有中国军警可以控制。实际上,至7月17日日军全部撤出上海后,所有其退出地区已完全由上海市公安局行使警察权。昆山、常熟一线离上海并不远,如有紧急情况,所驻部队绝对来得及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上海。
有人认为,《淞沪停战协定》让日本驻军更方便了。这一点本人有些不敢苟同。协定上面说的是,“日本军队撤退至公共租界及虹口方面之越界筑路(地带)”。事实是至5月底,除海军陆战队和宪兵外,其余日军已全部撤离了上海,也即恢复到了“一·二八”会战前的状态。
至于日军还可以在租界以外的地方驻扎,主要是这一段文字:“若干部队,可暂时驻扎于上述区域(指公共租界及虹口越界筑路地带)之毗连地方”。关于这个,我有三点看法。第一,上面说的是“暂时”。第二,实质上日军后来都撤走了。第三,日军这样的机动化速度和效率,想来上海马上就能来,他们其实也不愿意天天窝在这里,还要不断开销军费。
最后一个,主权损害问题。我看到一本专著(平心而论,这本专著在同类著作当中还算是比较严肃客观的)上把共同委员会都拿出来说事了。因为这个委员会,有“监视”《淞沪停战协定》的“履行”,以及“查明”中日军队驻扎情形的权力,作者就说这是侵犯了中国的主权。
我有些无语。你要硬这么说,不是抬杠吗,那现在联合国部队还进非洲国家监督双方停战呢。你要把事情办完办好,总得找个第三方的公证人吧,要不然,你让日本人来“监视”或者“查明”?
一场并没打赢(当然我们也不承认打输)的战争,能够得到上述结果,至少我认为,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如果你一定要把日本人的衣服裤子当场剥光,然后让他们光着屁股滚回东京,也不是不可以,问题是你要有这个实力才行。
其实,也不能怪大家。对这个谈判结果,当时就有很多人受不了。照例,要求是强硬到底,绝不妥协。照例,倒霉的还是在一线谈判的人。照例,挨打受罪的是非军人、不带枪、搞外交的外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