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菏泽市公安局民警严把烟花爆竹经销企业、个体户的进货渠道关口,对销售烟花爆竹的生产批号、防伪标签粘贴、储存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以确保全区新春佳节的安全。 黄体军 吕兆如 摄
本报潍坊1月22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李传林) 21日,记者从青州市公安局王坟镇派出所了解到,家住青州的张某眼见鞭炮生意火爆,赚钱心切,在没有办理许可证的情况下,就私自贩卖鞭炮。面对公安机关的严打,就让岳父上门入户售卖。不料钱没赚到,换来的却是自己和岳父分别10天和7天行政拘留处罚。
家住青州市弥河镇的张某在村头公路边开了一家洗车店,平时买卖还不错。临近年关,眼看周边朋友经营烟花爆竹生意还不错,便想弄点鞭炮卖挣钱。说干就干,经过一番周折,张某动用身边关系,好不容易弄了些鞭炮,在自己的洗车店销售。
买卖刚开始,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严打就开始了。由于没有相关证件,张某不敢明目张胆在洗车店买卖,便把剩余的鞭炮用奥拓轿车送到王坟镇岳父褚某家,让岳父褚某一早一晚入户销售,并交代好销售价格。褚某收到女婿张某送来的鞭炮100响的21挂,300响的13挂,之后便采取挨家挨户上门送的方法销售,从中获利。
可惜好景不长,褚某的鞭炮还没卖出去多少,就被群众举报。1月18日青州市公安局王坟派出所接到举报后,将褚某和张某依法传唤,褚某、张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1日,记者从青州市公安局王坟镇派出所获悉,因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褚某被行政拘留7天、女婿张某被行政拘留10天。女婿跟岳父一起进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