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为进一步完善集奖励、优惠、扶持、救助、保障为一体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全年发放计生奖励资金达到1027万元,为计生工作高效推进,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确保了全区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为全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口环境。2010年全区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9.5%,晚婚晚育率达到9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5‰,连续12年实现人口负增长。
落实计生奖励政策坚持做到“三个兑现”。一是全额兑现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每年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两次免费的健康查体,仅此一项,全区年投入资金达到36万元。二是全额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年共发放资金300万元。区财政部门向宁海、文化等有关街道拨付资金42万元,用于发放城市下岗、失业、无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由区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所在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放。三是全额兑现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和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2010年,全区有7248人享受奖励扶助金,金额达521.8万元,奖扶资金全部通过银行、信用社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
王海岩刘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