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3日讯(见习记者 王斌) 2010年12月20日,原告房某、付某等四人起诉被告付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之后,双方自愿和解。这起纠纷的原被告双方竟是亲姐妹,起因是付某的女儿在其妹妹付某某的宾馆打工突发疾病死亡。
事发后,原告房某等四人向广饶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付某某支付其各项赔偿26万余元。
立案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进行调解。12月20日,双方终于自愿和解,被告除住院期间支付的12000元之外,又自愿拿出30000元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