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月23日讯(记者 刘铭 谢晓丽)23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晨分别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苏勇在报告中介绍,一年来,市中级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735件,结案标的额23.97亿元。市中级法院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分别判处彭莹等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和死刑;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罪分别判处梁西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判处未成年罪犯113人,其中50人被判处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
王晨在报告中说,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查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51件96人,查办房地产开发、惠农资金发放和土地管理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件44人,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2件17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9件12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件46人。聊城市市政管理局原局长任长河因受贿、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聊城市市区国税局原局长荆长民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东昌府区教育局原局长许某,因涉嫌巨额受贿被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