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家属院住了20多年的刘磊,虽然看惯了各种医患纠纷,但每次都那么让他揪心,怎样才能有效避免这种情况?在2010年泰安市“两会”上,刘磊提出的《关于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议》,就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文/片 本报记者 李芳芳
医患纠纷让他痛心
“因为在医院家属院住,所以对医患纠纷比较有感触。”23日,泰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刘磊开门见山地告诉记者。
刘磊介绍,从1983年开始,刘磊和当医生的妻子住在了某医院家属院内。“下班回家后看见医院门口摆满的花圈、拉起白底黑字的条幅,本来很爽朗的心情完全被弄压抑了。”刘磊说。
引入第三方来调解
从事司法工作的刘磊也了解到不少医患诉讼,见过不少被高昂的诉讼费难住的患者家属们。那时他就想:有没有一种办法能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呢?
2010年偶然的一天,刘磊从报纸上读到一条消息,是关于济宁如何解决医患纠纷的。
“济宁的做法是引入第三方机制,那样会更加公平、公正、合理,也容易让矛盾双方信服。”刘磊说,那段时间,他基本上天天上网,搜索其他地方是否还有类似的模式,是怎样操作的,成效如何等。“历时两个多月,我研究了各个地方调解机制的特点,最后写出提案。”
2010年6月26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政法委的牵头下成立。截至目前,委员会共受理医疗纠纷40多起,成功调解30多起,其中10多起更是有可能引起群体事件的纠纷。
刘磊虽然不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但他几乎对每个案例都了如指掌,去委员会实地督查、打电话了解工作进展,是他的日常工作。刘磊说,最近调解委员会引起了多方关注,交警部门还曾主动联系,也想模仿成立一个“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
对于这样的成绩,刘磊发自内心地感到欣慰。“当看到七八十岁的老人送来锦旗时,那种感觉已经不能用成功的喜悦来形容了,大家会更有动力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