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5日讯(见习记者 徐艳 通讯员 李红) 10余名农民工2008年在日照一建筑公司打工,但工资拖欠了两年一直不给。日前,东港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了解到情况后,帮助其要回工资5万余元。
2008年8月至11月,家住东港区南湖镇的王某、李某等10余人在日照某建筑公司打工,该建筑公司拖欠王某、李某等人的工资,其间,他们多次索要,只拿到建筑公司出具的一张张欠条。无奈之下,王某等人来到南湖民生检察工作站,请求检察院提供法律帮助。2011年1月17日,南湖民生检察工作站指派检察官前往日照某建筑公司调查了解情况。经核查,该建筑公司作为用工单位,确实存在拖欠王某等人5万余元工资的事实。检察官与该建筑公司经理反复协商,经过交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终于为王某等10余农民工追要到了被拖欠两年多的工资共计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