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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签标低价 结账收高价
家乐福、沃尔玛因价格欺诈遭发改委重罚
  • 2011年01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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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记者 江国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宣布,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这些超市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发展改革委表示,对于那些存在欺诈行为,但没有违法所得,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企业,将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有屡查屡犯等情形的,各地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发展改革委还要求全国所有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经营者吸取上述违法经营者的教训,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多收消费者价款的,要全额予以清退。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部分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查处并公开曝光这些价格违法案件,目的是为了惩戒违法经营者,提醒和告诫所有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实守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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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签标低价 结账收高价
虚构原价
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
不履行价格承诺
误导性的价格标示
家乐福致歉将进行内部检查
发现价格违法消费者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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