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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许可 燃放有禁区
  • 2011年01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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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目前,济宁市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两家,12家批发经营企业,480家常年零售企业,春节期间约有5000余家临时零售业户,年销售额在5000余万元。通过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济宁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连续多年未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市民还要注意,—些场所是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市中区范围内党政机关、集贸市场、节日售货大棚、展览展销会、超市、购物广场、各类批发市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住混合楼、车站、商业摊点等人员聚集场所均不准销售烟花爆竹;禁止走街串巷和室外摆摊销售烟花爆竹。

    看清了,这些道路两旁50米内不许销售烟花爆竹!太白路:济宁饭店路口至百货大楼路口;红星路:声远舞台路口至市委党校大厦路口;洸河路:兴唐·金茂大厦路口至金地大厦路口;古槐路:百货大楼路口至金地大厦路口;青团路:秀水城路口至新体育馆路口;建设路:世纪联华超市路口至兴唐·金茂大厦路口;今年还新增加了解放路:建设路交叉路口至运河路交叉路口。

    2011年春节期间城市“限放区”内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为:2011年1月29日零时至2011年2月17日24时,其它时间禁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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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后天开售烟花爆竹
销售有许可 燃放有禁区
买烟花爆竹,一定到正规销售点
这六类产品,今年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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