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A6、A7版“我新闻”版块,让读者找到了“当家做主”的感觉。读者写稿,读者编辑,内容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就发生在我们身上,格外亲切自然。这是一个难得的好栏目,希望晚报能够坚持下去。
周广清、张家善、李洪嵩、袁俊浩、蒋延琳、臧晓霞、林荣耀、李玉美
“我新闻”不需要高谈阔论,要的就是真情实感个人亲历,要的就是普通读者的广泛参与,这才是“我新闻”的魅力所在。希望读者朋友继续支持和参与,让我们一起,把这个版块越办越好。 编辑 韩适南
是买还是造
1月23日A4版《“口子窖”、“扳倒井”随便印》第二段说:“搞印刷生意的肖某与造假酒的李某相识后商议,由肖某制造商标标识销售给李某。”但接下来又说:“李某多次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共计21600件。”既然商标标识是由肖某制造卖给李某,那李某的犯罪行为就不是“制造商标标识”。 临朐 吴敏
经核实,李某后来的确参与了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过程,上述文字即法院判决原文。
记者 黄体军
提法欠妥
1月22日A6版《为孩子去偷花生被发现拒捕伤人》,标题中的“拒捕”和文中的“抗拒抓捕”提法欠妥。“拒捕”是指以暴力方式或其他手段逃避警方逮捕,而苏某夫妇不是执行公务的警方。 新泰 刘允辉
记者在拟题目时,将“抗拒抓捕”简称为“拒捕”实属不妥。根据犯罪事实,法院判决书使用的就是“抗拒抓捕”字样,谢谢读者提醒。 记者 黄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