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毕亚楠)日前,国务院召开院常务会议,决定2011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据了解,烟台市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将于近日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此次补贴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180元。
据了解,此次芝罘区共有18525名困难群众将领取生活补贴,共需发放262.4万元。其他县市区的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也将于近日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