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28日讯(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王海红 王业官)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45945万元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各县(市、区),将在春节前发放到全省(除青岛外)城乡377.7万困难群众手中。
据介绍,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决定,春节前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省财政厅收到通知后,将中央补助资金45945万元分配下达各市和省有关部门。
据了解,这次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除青岛外,全省将有377.7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受益。
据介绍,补贴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各县(市、区)。目前,已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到了补贴资金,其他城乡困难群众将在春节前全部领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