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袁庆军介绍,在受理此案后,就大蒜是不是蔬菜的问题,合议庭法官之间也产生了争议。因为在人们的通常观念中,大蒜就是蔬菜。但他们查阅的多部词典对大蒜是否是蔬菜未作出明确界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
袁庆军说,《现代汉语词典》对大蒜的解释中提到大蒜可做调味品,所以法庭认为大蒜是调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