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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后
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将取消
  • 2011年02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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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2月15日讯(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 宋来超)记者从东昌府区安监局获悉,元宵节后将撤销所有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各销售点烟花爆竹必须陆续交由批发企业代为保管。

    据介绍,为确保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对烟花爆竹批发、储存、配送等环节和零售网点经营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在城区3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各派驻一名安全监察员,乡镇、办事处烟花爆竹批发点或储存仓库均有安全监察员。

    “除常年的烟花爆竹经营点以外,全区临时烟花爆竹销售点必须在元宵节过后取消。”东昌府区安监局危化科李敬科主任说,根据规定,各临时销售点剩余的烟花爆竹须陆续交由批发企业代为保管。届时,安监局会安排专人对此事进行督导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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