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5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史学森 骆守明 马文奇) 为还高利贷,德城区女子白某伪造房产证和身份证,并找人冒充其丈夫“借款”20万元。近日,白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批捕。
去年12月17日,德城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德州市德城区东风路李某的办公室中,发生争执。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一名中年妇女蹲在地上哭泣,左眼已经被打得乌黑,地上是摔碎的椅子,墙角跪着另一名男子,低着头。李某正在办公室向着中年妇女和蹲在墙角的男子怒吼。经了解,这名被打中年妇女骗了李某20万元,该所随即通知了德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经调查得知,白某是德州市德城区人,50岁左右。她经营了一家公司,为了谋求发展,自2009年以来,白某从朋友处借得8万元的高利贷。随后,白某为了归还借款,多次借高利贷,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形成了40余万元的“窟窿”。
为缓解债主频频催要的压力,白某想了一个“妙计”———用假房产证作抵押借款。但是白某和丈夫关系多年不和,于是白某找了认识多年的张某冒充,通过和张某商议,白某利用张某的照片伪造了“丈夫”的身份证,将伪造好的身份证交给张某,二人合伙找到李某,利用假房产证和假身份证,和李某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从李某处借了2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白某将借到的20万元归还了以前所借的高利贷。
借款期限到期后,李某向白某追要借款无果,就想执行白某抵押的房产,到房管局查证发现白某抵押的房产证是假的,李某把白某和张某叫到办公室质问,其间李某的助手动手打了白某。民警到场进行了调查,并对打人者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011年1月21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白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