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16日发表评论文章《理性看待当前的社会公正问题》。
文章说,作为一个美好追求,社会公正的实现程度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我们不能脱离现实发展水平去盲目追求社会公正。同时也要看到,社会公正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
首先,政府应承担主要责任。实现社会公正,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权利和利益的分配与调整,有时还伴随着尖锐的斗争。没有公共权力作保证,没有完善的制度为保障,社会公正的实现很可能寸步难行。
其次,社会应发挥协同作用。没有社会的协同,社会公正总是不全面、不完善的。实现社会公正,政府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但政府又不是无所不能的。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企业,都应积极参与到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中来,给处于困境而无力自行摆脱的社会群体提供更多援助和关爱。
最后,个人应培育公正之心。社会是人的社会。实现社会公正,个人不能置身事外。个人具有公正之心,是实现社会公正相关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