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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销售点不顾安全“肩并肩”
执法人员一天查纠16家
  • 2011年02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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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6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顾松) 按规定,烟花销售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16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在西城菏泽路上的几处烟花爆竹点相隔仅10余米。随后,本报记者跟随东营区安全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执法人员对问题商户进行了整改。

    据市民王先生介绍,16日上午,他路过西城菏泽路与西三路交叉口时,看到几处烟花爆竹点隔得很近,而且有的连帐篷也不搭建,一旦出什么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来到现场看见此处一共有5家烟花爆竹销售商户,其中最近的仅相隔10余米,违反了相关规定。其中一位商户说:“在这搭建帐篷太麻烦了,明天再卖一天就走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东营区安全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对商户进行了检查,责令违反规定的商户立即进行整改,并告知商户烟花爆竹销售点过近会产生的安全隐患。

    东营区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的刘淄博说,就在记者联系安监局时,执法人员正在青岛路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检查。16日当天东营区安监局检查了城区近200家烟花销售点,其中有问题的就有16家。

    刘淄博说:“有时商户刚按规定摆好,执法人员一走商户就又乱了。”执法人员每天都要对城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营造一个安全的城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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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销售点不顾安全“肩并肩”
并齐驾驱
家属院积水溢到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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