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7日讯(记者 邢振宇 赵丽 实习生 张晓伟)2月17日是元宵节,也是济南市鞭炮销售燃放的最后期限。当天,省城各烟花爆竹销售点纷纷清货甩卖,很多品种的降幅能达到原价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部分零售商表示,由于回购代存费用由批发商说了算,回收价格要打折扣,所以他们宁可保本甩卖也不愿退。
17日上午,记者在燕子山小区的几处鞭炮零售摊点看到,琳琅满目的烟花爆竹已经被码放得整整齐齐,要价也比之前要低。根据烟花爆竹品种和价格的不同,降幅也不一致。一般,原价15元一挂的鞭炮现在只卖10元,而原价二百多元的烟花则降到了150元左右。
一位摊主指着一款大礼花介绍说,这种产品以前售价是600元,现在给五百块钱就可以卖。而在老东门附近,原来售价400元的大礼花,讨价还价之后,顾客给出200元的价格,摊主也点头成交。“今天是允许销售的最后一天了,只要不赔本就卖了吧。”和平路上的摊主徐先生说,他今天已经把所有存货都搬了出来,降低价格销售。
烟花爆竹卖不完批发商不是可以回购或代存吗?对此,部分鞭炮零售商表示,由于回购代存费用批发商说了算,回收价格将打折扣,他们宁愿选择保本甩卖也不愿退货。
“卖不完退货条件很严格,不能拆箱且包装完好,否则只能让人代存。”一位零售商说,“回购代存费用各家批发商都不同,收费标准也是每个批发商自己说了算,批发商回购打折比较厉害,100元的鞭炮只给70元,最多只能给到80元,还是卖了合算。”该零售商表示,目前省城仅有不到十家鞭炮批发商,从一定程度上就形成了价格垄断,回购代存收费也是他们自己说了算,所以不少人都不愿意退货。
按照规定,2月18日至2月22日是省城限放区内烟花爆竹的回购期,批发商要按照协议及时回购,严禁零售商私自存储烟花爆竹。那么,回购代存有没有相应的标准?济南市安监局一位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零售商要与批发商签订“回购协议”,在协议中约定收费标准等内容,如何收费由双方约定。烟花爆竹销售是市场行为,每个区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但是差别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