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7日讯(通讯员鞠晓 赵文芳 记者 张希文)为进一步降低因超速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河东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道路实际,在两处路段调整限速规定,规定自2月24日正式执行。
限速调整的两处路段为,206国道483KM+850m至488KM+400m处(河东区汤头办事处后林子村至下郑庄村)路段由原来限速值70公里/小时调整为50公里/小时;将342省道79KM+800m至83KM+100m处(河东区郑旺路口至汤河路口)路段,限速值由80公里/小时调整为60公里/小时。
据悉,两处路段弯道多、车流量大、村庄集中、道路交通状况复杂、重特大恶性事故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