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7日讯(记者孙翔)刚过春节,许多市民到书店买书充电,但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市民图省钱,直接用自己的手机将自己需要的内容拍下来,让书店很无奈。
15日,记者在市图书大厦看到,不少市民前来选购图书。在大厦三楼,一名年轻女士正在用手机对着一本书拍照。看到工作人员路过,这名女士赶紧收回手机并把书放回书架,之后若无其事地走开。
工作人员李先生说,每次看到有人拍书他就会上前劝止,他们看到我过去一般都会把书放回去,不过也有人转一圈再回来找个隐蔽的位置拍照。“现在相机普及率已经很高,而且多数手机拍照的像素也比较高,很多人就开始用相机或者手机拍书。”他告诉记者,一些人只需要其中的一小部分内容,所以不想掏钱买下整本书,但这是不允许的。图书大厦经理韩杰告诉记者,几乎每天都能发现在书店拍书的人,以前很多人来书店抄书,把对自己有用的部分抄下来,现在有了手机、相机,抄书的少了,拍书的却多了。“抄书、拍书的以中青年人居多,涉及的书大多是艺术类、养生保健类、烹饪类和科技类书籍,文学类书籍就没有人拍。所拍内容一般是带图片的一些小技术、小配方等。”
采访中,一些市民认为拍书现象可以理解。“很多书有用的内容只有一小部分,而且现在的烹饪书、文物收藏类、技术类书籍印刷都比较精美,价格很贵,买下整本书非常不合算。”山东泰琪律师事务所崔光胜律师认为,书籍在售出前书店享有支配权和使用权,未经同意在书店中拍书,有侵犯书店权利的嫌疑,书店可以进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