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7日讯(见习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王升部 马超)五莲县一男子苦练开锁技术实施盗窃,盗窃所得的现金和物品原封不动放在家中。经审讯得知,他的这些举动只是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1月27日,犯罪嫌疑人谢某因盗窃罪被五莲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谢某是五莲县一名正式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跟单位同事的关系不是很好,心中的苦闷无处宣泄,他的心理开始变得扭曲。谢某对开锁技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了“学习”先进技术,他也舍得花钱,曾远赴深圳花费万元购买了信号拦截干扰器、“汽车快手”等开锁工具,工作之余谢某勤学苦练,反复琢磨、研究开锁技术。后来,一般的锁,只要几秒钟就能轻松搞定,就算是高档锁,也不过是几十秒的事情。
2010年11月6日,谢某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洪凝镇某村庄,趁四周无人之际,迅速对停放此处的一辆帕萨特轿车实施开锁,窃得车内现金2000多元;2010年11月19日晚,谢某窜至五莲县洪凝镇工商所门口,对停放在此的奥迪A6进行开锁盗窃,窃得车内现金14000余元,数码相机和手机各一部;2010年11月29日中午,谢某步行至五莲县洪凝新村路南,趁车主外出就餐之机,将停放在路边的奥迪车开锁,盗窃车内现金30000元,导航仪一部。
2010年12月23日,谢某在打开一辆奥迪车,钻进车内欲行窃时,触动了车载报警器,被闻声赶来的车主逮个正着,巡逻至此的公安民警将其当场抓获。
谢某交代,他平时并不缺钱花,盗窃就是为了发泄情绪,盗窃的现金和物品一直原封不动地放在家中。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